根据光明区实验学校(集团)教育教学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学科教师:中小学语文、中小学数学、初中英语、初中物理、初中道德与法治、中小学体育(游泳方向优先)、小学科学。 基本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2.具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健康条件。 岗位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初级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书学科或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名称相符; 4.有班主任或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失信惩戒对象;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况。 报名资料 1.报名表(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5.教师资格证书及普通话证书; 6.其他证明、荣誉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附:深圳市光明区实验学校(集团)招聘购买服务教师报名表 报名时间 招聘公告发布当日至2026年8月25日。第一次面试预计安排在7月16日左右。如未录满,7月16日至8月25日期间有合适人选随时组织面试,确定录用人员。岗位招满后,即时停止报名,不再另行通知。 报名方式 请将报名资料投递到邮箱gmsyxx@szgm.gov.cn。 报名资料打包统一命名为“学段+学科+姓名+手机号码”,未按规定格式提交资料,视为未提交。 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与面试 1.学校将根据简历和相关资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审查结果合格者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待定,资格初审入围后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 录用待遇 一经录用,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以第三方购买服务方式签订劳动合同,待遇均按照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学校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东升路90号 咨询电话: 0755-29891186(范老师) 深圳市光明区实验学校占地7.4万平方米,被定位为实验性、示范性、带动性学校,是光明区倾力打造的窗口学校,也是在区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 学校先后荣获“中国学生定向运动突出贡献单位”、“全国生涯教育实验学校”、“全国生态文明教育特色学校”、“广东省基础教育党建工作示范校”、“广东省中小学校本培训示范学校”、“广东省书香校园”、“广东省德育示范学校”、“广东省体育特色学校”、“广东省传统体育项目学校”、“广东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深圳市办学效益奖”、“深圳市文明单位”、“深圳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深圳市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深圳市“市民身边的好学校”、“深圳市项目式学习实验学校”等荣誉称号160余项。 学校现有小学、初中两个学部,至2026年9月100个教学班,教职工330余名,学生4790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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