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结合实际需要,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职工(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制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2026年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的社会人员。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招聘岗位
(一)班主任(若干名)
1.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方向为学前教育及相关专业,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2.有丰富的参与课程建设及研究、教研活动、业务学习的经验,能策划组织各类班级主题活动,有两年及以上班主任、年级长或教研组长经验者优先,有歌唱、美术、舞蹈、戏剧等方面艺术特长者优先;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二)配班教师(若干名)
1.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方向为学前教育及相关专业,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2.有积极适宜的儿童观,能独立完成幼儿一日生活组织,做好幼儿课程设计与实施;
3.工作积极主动,善于学习,愿意接受新的教育理念,有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有1年及以上配班工作经验者或特别优秀应届毕业生优先,有歌唱、美术、舞蹈、戏剧等方面艺术特长者优先;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
(三)保育员(若干名)
1.学历要求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持有保育员资格证。
2.遵守宪法法律,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吃苦耐劳,服从管理,无不良职业记录,稳定性强,沟通良好;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4.有幼儿园保育工作经验者优先;
5.责任心强,有团队协作意识,能接受弹性工作安排。
(四)面点师(1名)
1.持有持有面点师从业资格证等相关厨师证
2.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上岗前必须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证件;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4.以面点制作为主,同时擅长中式烹饪者优先;
5.有学校或幼儿园食堂工作经验。熟悉幼儿园后厨操作规范及食品卫生标准。服从管理,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工作认真负责,有责任心。
(五)厨工(1名)
1.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2.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上岗前必须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证件;
3.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有学校、幼儿园厨工工作经验者优先。
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8月17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形式进行,报名者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及扫描件投递至邮箱2032295452@qq.com。报名材料扫描件制作成PDF文档或压缩文件以“姓名+岗位+编号+手机号”命名。
3.报名资料:
(1)《坪山区公办幼儿园教师报名表》,报名表需附上近期证件照;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扫描件(验证证明可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申请);
(4)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5)承诺书;
(6)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健康证、工作经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合同(其中,若工作经历证明和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符合岗位条件,合同可在后续入职前补充提供)等岗位需要的证明材料电子版。
4.通过查阅资料等方法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判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二)资格复审
线上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提前备齐相关报名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现场验原件、收取复印件。本阶段资格审查仅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复审,最终审查结果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为准。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和资格复审一致,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拟录用人员。
四、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二)薪酬待遇:参照市区公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工资方案执行。
(三)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咨询电话:0755-23257682。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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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第四幼教集团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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