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校发展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购买教育服务教辅岗位校医1名,文员1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要求
(一)校医1名
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临床医学、护理学、预防医学相关专业优先,需持有对应岗位的执业资格证书;
3.有扎实掌握医学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具备常见病、传染病、外伤救治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4.身体健康,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合作意识、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5.无违法犯罪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
(二)文员1名
1.大专及以上学历,信息技术方向相关专业,35周岁以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保密意识和较好的职业操守;
3.文字功底扎实,熟悉各种公文撰写,懂新媒体编辑运营,有机关、学校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和Office、Excel、PPT等办公软件,熟练进行数据处理,掌握打印机、复印机等电子设备操作技能。同等条件下,具有计算机等级证书和文印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5.无违法犯罪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
二、应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6年7月1日前毕业,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失信惩戒对象;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及程序
1.报名方法:网上报名、网上打印报名表,不受理现场报名。

(扫码下载报名表)
2.报名程序:应聘者于 2026年8月26日17:00前,将报名表、身份证、职称证、学历学位证、从业资格证、个人简历及主要荣誉证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到邮箱1169902256@qq.com。文件夹及邮件命名格式统一为:岗位+姓名+学历(如:校医李四大学本科)。
(二)具体的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学校将于8月27日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三)资料复审
拟聘人员接到通知后,需提交报名表、身份证、职称证、学历学位证、执业证、无犯罪记录证明、主要荣誉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
(四)聘用
聘用方式:按照上级教育部门相关规定,以购买服务方式(通过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按上级文件执行,含五险一金。
(五)报名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名岗位要求不符的,不予录用;
2.报名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其他要求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故意隐瞒或不提供可能影响聘用的资料的;
3.在应聘过程中有作弊等其他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四、学校情况介绍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第二小学位于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创建于1968年,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曾荣获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省随班就读示范校、广东省校园游泳推广学校、中国财经素养教育协同中心试验基地、深圳市一级学校、深圳市德育示范学校等多项荣誉。
五、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思源路16号
联系人:闫老师
联系电话:137815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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