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光明区委党校2019年9月发布的专干招聘公告及光明区专干管理有关规定,现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19年10月8日至2019年10月12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光明区委党校反映(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风景路51号行政楼204室;联系电话0755-88213391)。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光明区委党校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将取消拟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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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委党校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