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高中语文教师1名(购买服务)
高中英语教师1名(购买服务)
校医1名(购买服务)
二、岗位要求
1.业务水平过硬,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有教育情怀。
3.本科以上学历,具备高三备考经验者优先聘用。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教师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二)校医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有执业医师证及临床工作经验,具备内外科常见疾病处理能力和外伤应急急救能力;
3.具有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
4.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及基本办公软件;
5.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有团结协作精神。
三、应聘办法
1.应聘高中语文和英语教师岗位请发送电子版报名表(附件)到指定邮箱:ZKFGkyc@163.com,附件标题为“姓名+学科+学历”。报名登记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2.应聘校医岗位请发送电子版报名表(附件)到指定邮箱:zkfgxsc@163.com,附件标题为“xxx应聘校医”,如“张明应聘校医”。报名登记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3.通过资料初审的应聘人员,学校将电话通知参加面试,面试时间以通知为准。面试时应聘者须带齐个人简历及荣誉证书、各类证件复印件1份。
四、不得应聘的情形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任职试用期间的;
6.其他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情形;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时间
自发布公告起至2025年8月25日止。
六、聘用及待遇
1.岗位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购买服务合同,工资待遇按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2.语文、英语教师特别优秀的且符合深圳市人才引进条件的,经考核合格后,可优先考虑通过社会招聘或选聘方式办理招录入编手续。
七、学校地址
学校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裕路2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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